一、建设目标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是开展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建设实践教育基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促进大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建设内容
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包括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综合文科教育实践基地、综合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践基地等项目。
基地建设可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或其他园区等,采取校所合作、校企联合、学校引进等方式进行,重在加强内涵建设、成果共享与示范引领。
三、申报范围与条件
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省高校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由一所或几所高校集中优势力量与省内一家或几家大中型企业,共建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中心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高校,也可建在某一家或某一类企业。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合作高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
支持已纳入“211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及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申报建设若干个省级开放实践教育基地,为企业、社会和兄弟学校提供培训服务。但不可重复申报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