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目标
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与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普及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目的、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规律、展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通过网络传播的开放课程。建设省级精品开放课程,旨在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着力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二、建设内容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服务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其建设以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为目标,通过共享系统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
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其建设以高等学校为主体,以名师名课为基础,以选题、内容、效果及社会认可度为课程遴选依据,通过教师的学术造诣着力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和新颖性。
三、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1.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高专课程。本科院校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高等学校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高职高专、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申报的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课程负责人要以本校专任教师为主,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2.申报课程应建有独立的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最新的申报表、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每位主讲教师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
3.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在5年内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3―5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1.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主讲教师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名家主讲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2.课程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我国高等教育先进的教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代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大力提倡我国高水平大学开展视频公开课建设,为实现优质课程资源普及共享做出贡献。
3.课程建设重点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课程须同时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
4.为保证视频公开课的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
5.推荐选题的课程教学录像样盘(每门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制作推荐使用标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或者推荐课程的全部视频光盘。
*精品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
根据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视频公开课的音视频录制、后期制作和文件交付等基本技术规范。
一、前期录制要求
(一)课程时长
每门课程总讲数应至少5讲,每讲时长应在30―50分钟之间。在视频的后期制作中,应编辑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二)录制场地
录制场地应选择授课现场,可以是课堂、演播室或礼堂等场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课程形式
成片统一采用单一视频形式。
(四)录制方式及设备
1.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3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4.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没有错误,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二、后期制作要求
(一)片头与片尾
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
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二)技术指标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电平指标:-2db ―― -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三)母带及素材的保管
学校应保留原始素材与成片母带。
三、视、音频交付文件
(一)交付载体
1. 所有视频文件及相应的SRT唱词文件请刻录在CD-R光盘上,并对刻录光盘做封口处理。
2. 每张CD-R光盘只能刻录一讲内容(包括每一讲的视频文件及相应的SRT唱词文件),并在盘面上注明该讲讲次、标题及主讲教师、时长等信息。
(二)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 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 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3. 视频分辨率
(1)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时,请设定为 720×576
(2)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请设定为 1024×576
4. 视频画幅宽高比
(1)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 4:3
(2)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的,请选定 16:9
5. 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 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三)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 (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四)封装
采用MP4封装
(五)外挂唱词文件
1.唱词文件格式:独立的SRT格式的唱词文件。
2.唱词的行数要求:每屏只有一行唱词。
3.唱词的字数要求:画幅比为4:3的,每行不超过15个字;画幅比为16:9的,每行不超过20个字。
4.唱词的位置:保持每屏唱词出现位置一致。
5.唱词中的标点符号:只有书名号及书名号中的标点、间隔号、连接号、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的引号可以出现在唱词中,在每屏唱词中用空格代替标点表示语气停顿,所有标点及空格均使用全角。
6.唱词的断句:不简单按照字数断句,以内容为断句依据。
7.唱词中的数学公式、化学分子式、物理量和单位,尽量以文本文字呈现;不宜用文本文字呈现的、且在视频画面中已经通过PPT、板书等方式显示清楚的,可以不加该行唱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