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引导全省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和学校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创新,形成一批有一定深度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为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研究内容
教学改革研究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加强对高等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优先资助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课程评估、专业评估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学校保证提供与省教育厅资助经费相比不低于1:1比例的配套经费;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3.申报项目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的项目,这些项目既要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又要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4.申报项目的学校对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并已按我厅要求组织完成了对本校2010年以前省级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
5.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