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09〕223号
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和《关于对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并提交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教秘高[2009]74号)精神,为全面了解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总结交流质量工程建设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朝品
副组长:王 丽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方根 朱 丹 刘文艳 芮 景
李国柱 吴 佩 吴少云 张根葆
陈 阳 金孝� 胡 鸿 胡剑北
董 群 戴达宁
特此通知。
附件: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的具体要求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的具体要求
一、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年度检查的项目范围
2008年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重点学科、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实验实训中心、精品课程、教学研究项目,教坛新秀奖获得者提供本人教学实践的新体会、新成果及在课堂教学、教学科研中的示范作用,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提供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情况。
(二)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质量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项目任务书,重点检查年度建设项目启动和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对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办学特色、提高质量的示范作用,项目建设对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的促进作用等。
2.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进展。在课程领域,要在服务社会需求的新课程开发、教学名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示范教学、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改革上寻找亮点;在学科专业领域,要在为区域经济培养紧缺人才的新学科专业设置,与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相一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通过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支撑地方主导产业等方面寻找亮点;在实践教学领域,要在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各类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寻找亮点。
3.质量工程建设的整体效果。年度检查要充分体现国家、省和高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上下贯通、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协调一致的整体性,要把单个项目放在提高本校教学质量的大背景下进行价值判断,要通过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系统作用推动本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把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度、吻合度、贡献度作为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
二、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采取审核《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所有项目进行《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审核,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一) 《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审核。所有项目的年度检查均根据检查内容对《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进行审核。
(二)现场考察。重点学科、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实验实训中心必须进行现场考察,其他项目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主要采取察看项目设施设备、查阅主要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方式,重点考察项目建设效果。
三、检查时间
年度检查时间为12月21日-24日。
四、项目负责人准备工作
接受年度检查前,各项目负责人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撰写《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和项目建设方案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将项目年度建设完成情况形成《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1.项目年度建设规划概述,主要描述检查年度规划的建设项目及其建设目标、内容和措施等;2.年度建设项目落实情况概述以及项目年度建设所取得的效果;3.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的办法;4.有必要说明的下一步的建设措施。《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要求简明扼要,针对性强,以说明情况为主,不超过1000字。
(二)有关项目建设的附件,如文件、方案、教材、课件和图片影像资料等,应整理好供专家检查。
撰稿: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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